在寶萬之爭中,萬能險這項原本在國內外都十分常見的保險業務被拋到風口浪尖。雖然萬能險資金具有投票權的法理清晰,也逐漸成為主流觀點,但是由此引發的現象值得深思。
從今年初償二代的堅定執行,到3月底針對萬能險的中短存續期產品新規的實施,再到保險公司股權信息披露措施的實施,保險業正扎緊籬笆,為一些業務戴上“緊箍咒”,促使保險公司的經營重心回歸保險主業,防止保險公司成為大股東的融資平臺和“提款機”。
近期,保監會即將啟動新一輪“兩兩”專項檢查(兩個加強、兩個遏制),今年將緊盯違法違規高發、頻發的薄弱環節,以及新業態、新產品等容易產生監管空白和監管套利的可能缺失環節,完善制度機制,把防范風險的水平提高到更高層次。此前,銀監會、證監會也紛紛發文,全面升級監管框架。
業內人士表示,“監管部門幾乎步調一致的行動表明,寶萬之爭的模式不可能被復制。”
保險業監管壓力加大
7月底,保險業二季度末償付能力情況披露基本完成。結果顯示,償二代下保險公司綜合償付能力呈現下降趨勢,54家已披露的壽險公司中,有39家環比一季度末出現下降。
超過一半的險企綜合償付能力下滑,這意味著,償付能力公式的分子項——實際資本的消耗過快。構成這個現象的主要原因是保險公司的業務結構不佳,萬能險這類資本消耗較高的業務依然占比過高,同時上半年投資收益下滑較嚴重,因此加劇了綜合償付能力的下滑。
另一方面,上半年保險業保費收入增長37%,多數保險公司業務的增速依然很快,這導致償付能力公式的分母項——最低資本的要求也在較快地增長。
“償付能力是保險公司核心監管指標,達不到標準的保險公司將被停止相關業務資格,在當前投資收益下滑的趨勢下,擺在面前的路只有兩條,要么增資,要么收縮業務,主動調整業務結構。”一家中小保險公司高管表示,償二代對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要求看起來僅為50%,但是具體監管指標的要求更嚴,整體上監管壓力變大了。
不僅是中小公司,大公司也未能擺脫償付能力的下降。今年6月份,人保集團總裁王銀成在陸家嘴(600663,股吧)論壇中表示,償二代條件下,人保集團壽險和健康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有顯著下降,但這是正常現象,要求公司必須要進行業務結構調整。
償二代的約束,將從根本上改變保險業粗放式、以規模為王的增長方式。這一效果已經初步顯現。
萬能險戴上“緊箍咒”
在寶萬之爭中,萬能險這項原本在國內外都十分常見的保險業務被拋到風口浪尖。雖然萬能險資金具有投票權的法理清晰,也逐漸成為主流觀點,但是由此引發的現象值得深思。
其實,在去年12月份,關于萬能險爭議的高潮到來之前,中國保監會就針對萬能險下發征求意見稿,欲對中短存續期產品“下重手”。征求意見稿主要是要求保險公司合理確定中短存續期產品負債久期,防范資產負債錯配風險,防止“短錢長投”的風險大面積出現。
今年3月份,《中國保監會關于規范中短存續期人身保險產品有關事項的通知》正式出臺,明確規定了保險公司銷售中短存續期產品的限額的過渡期安排,給萬能險這個爭議險種戴上了“緊箍咒”。
7月下旬,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在“十三五”監管工作會議中表示,要防止產品結構畸形的風險。對產品風險要高度重視,不斷提高精算技術、產品設計和定價能力,優化業務結構,從源頭上控制和化解風險。
除了業務上的風險外,寶萬之爭還引發各路資本對保險公司股權的高度關注,不少上市公司紛紛宣告挺進保險業。
據了解,下一步,監管部門將圍繞“公開”和“透明”兩點,加強保險公司治理建設和監管,清理保險機構股權結構,厘清關聯企業關系,不留空白和盲區。
日前,保監會下發《關于進一步加強保險公司股權信息披露有關事項的通知》,對保險機構股權變動、重大投資和關聯交易等信息披露作出強制性規定,充分發揮公眾監督和市場機制約束作用。
項俊波明確表示,將嚴把股東資格審查標準。“要讓那些真正想做保險的人來做保險,決不能讓公司成為大股東的融資平臺和‘提款機’,特別是要在產融結合中筑牢風險隔離墻。”
類似舉牌不可復制
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薛洪言表示,讓各方警惕的并非寶萬之爭的事件本身,而是寶能以杠桿并購“蛇吞象”的示范意義以及由此可能帶來的連鎖反應。有人甚至認為,這種連鎖反應有可能在中國市場掀起一輪杠桿并購浪潮,最終將中國金融市場和實體經濟帶入一場新的危機。
事實上,“寶能式”舉牌是在分業監管遭遇大資管混業時代初期,各項制度不完備條件下的產物,而當前無論在保險業還是業外,這一模式都無法復制。
先看保險業,今年3月份,保監會對萬能險中短存續期產品的監管新規,讓保險業通過萬能險拉動規模快速增長,通過激進投資反哺保險主業的高風險業務模式不再具備土壤。萬能險中短存續期產品將在5年的過渡期內,下降到各公司基準額的50%以內。
幾乎在保監會“出手”的同時,銀監會也對部分城市商業銀行進行窗口指導,要求其停止新發分級型理財產品,而分級型產品的主要特征就是劣后級具有杠桿功能。
近日,銀監會《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下發至銀行,對銀行理財業務進行了限制性投資的安排。
今年5月份,證監會出臺《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子公司風控指標指引》、《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規定》兩份文件,全面升級監管框架。
一位投資界人士表示,“監管部門幾乎步調一致的行動表明,寶萬之爭的模式不可能被復制。”
據了解,保監會近期將啟動新一輪“兩兩”專項檢查(兩個加強、兩個遏制)。今年將緊盯違法違規高發、頻發的薄弱環節,以及新業態、新產品等容易產生監管空白和監管套利的可能缺失環節,完善制度機制,把防范風險的水平提高到更高層次。
編者按:寶萬之爭在A股市場上演了一場激烈的股權爭奪戰,引發各方熱烈討論。這場將整個保險行業深度卷入的事件,給保險業帶來了深刻的啟示和思考,有些結論甚至已經付諸實踐,開始悄然改變這個行業。